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bet36体育备用网址:|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专题展示 > 正文

销售不合格消防产品 三明清流一企业被立案处罚

2023-03-13 17:26:18?作者:?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卓志沐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3月13日讯(通讯员 李彩萍 林素金) 近日,三明市清流县消防救援大队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开展消防产品质量专项检查行动时发现,一家企业销售的消防产品抽检不合格,被立案处罚。

image.png

检查人员常见的消防产品进行了检查。

据悉,为进一步净化和规范消防产品市场秩序,严厉打击“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等消防产品违法行为,确保辖区消防安全形势稳定,该县检查人员深入辖区消防产品经营网点开展消防产品质量检查,严格按照《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规则》等法律法规要求,重点对灭火器、消火栓、消防水带、手提式干粉灭火器等常见的消防产品进行了检查。在检查过程中,检查人员发现清流县龙津镇科达消防器材服务部销售的手提式干粉灭火器经检验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GB4066-2017),属于不合格的消防产品,当事人被立案处罚4980元。

其间,该县检查人员还采取“检查+宣传”的工作模式,向被检查场所负责人及顾客普及消防产品知识,宣传消防安全注意事项,火灾疏散和火场逃生方法,并讲授如何进行消防产品比对、如何选择合格的生产厂家及消防产品、如何对消防产品网上查询真伪等。

检查结束时,检查人员提醒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与消防安全管理人,在选择购买消防产品时一定要选取正规厂家、具有合格证明文件、符合市场行业规定的消防产品,杜绝使用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行为,切实从源头上消除火灾安全隐患。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bet36体育投注: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