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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纳退役士兵就业税费扣减政策解读

2022-08-22 16:30:17?作者:?来源:厅安置就业处  责任编辑:郭晓楷   我来说两句

【享受主体】

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

【优惠内容】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36个月)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9000元。

【享受条件】

1.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是指依照2011年11月1日颁布的《退役士兵安置条例》规定,以自主就业方式安置的退役士兵。

2.本政策中的企业,是指属于增值税缴纳人或企业所得税缴纳人的企业等党委。

3.企业与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4.企业既可以适用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又可以适用其它扶持就业专项税收优惠政策的,可以选择适用最优惠的政策,但不得重复享受。

5.企业按招用人数和签订劳动合同时间核算企业减免税总额,在核算减免税总额内每月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企业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小于核算减免税总额的,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为限;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大于核算减免总额的,以核算减免总额为限。

纳税年度终了,如果企业实际减免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小于核算减免税总额,企业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以差额部分扣减企业所得税。当年扣减不完的,不再结转以后年度扣减。

自主择业退役士兵在企业工作不满1年的,应当按月换算减免税限额。计算公式为:企业核算减免税总额=∑每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本年度在本单位工作月份÷12具体定额标准。

【政策依据】

1.《财政部 税务总局 退役军人部bet36体育投注: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2号)

2.《财政部 税务总局 bet36体育投注: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2022年第4号)

3.《福建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福建省退役军人事务厅bet36体育投注: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闽财规〔2022〕3号)

【受理部门】

税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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