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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与普路货车超载处罚标准不该“两样”

2024-03-12 08:59:05?作者:冯海宁?来源:光明网-时评频道  责任编辑:蔡秀明   我来说两句

【两会大家谈】高速与普路货车超载处罚标准不该“两样”

一辆在一定范围内略有超载的卡车,在高速公路上可被免予处罚;下高速后驶上普通公路,则可能因为超载而面临卸载、罚款、扣分等处罚。有全国人大代表拟提交的一份建议中,对这一现象进行了反映。交通运输部对这一建议快速作出回应。

数据显示,我国大约有1728万卡车司机,承担着全社会74%的货运量和31%的周转量。然而,货车司机因为超载被处罚频频出现,有的货车司机因载货量严重超过规定标准存在安全隐患被处罚,有的则因为超载处罚标准不统一被罚。

代表此次反映的问题正是超载处罚标准不一致带来的。根据2019年12月交通运输部出台《交通运输部办公厅bet36体育投注:进一步规范全国高速公路入口称重检测工作的通知》规定,对进入高速公路的货车,称重检测结果不大于认定标准105%的,暂按未超限超载处理。这避免了部分超载司机被罚。

据说这种制度设计初衷,是为减少动态称重时可能出现的误差所导致的现场争议,避免高速收费站拥堵。例如,限载49吨的车辆,按超限超载5%计算,在高速公路通行时最大可载重51.45吨。显然这种设计是必要的合理的,有助于减轻货车司机被罚压力。但这种货车一旦驶上普通公路,可能因为超载而面临卸载、罚款、扣分等处罚。原因是,2017年11月,交通运输部、公安部联合印发了《bet36体育投注: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规定超限超载在规定标准1吨以内的,予以提示警告后放行。即超过1吨将被罚。

对比两个文件就会发现,二者的规定存在明显的“打架”嫌疑。所有货车在上高速公路之前或之后都必须走一段普通公路。而在高速公路上略有超载被免罚的货车,则有可能进入普通公路后因为超载而受到处罚。这种“打架”现象,既造成某些货车司机无所适从,不知道该按哪个文件处罚标准来载货,也容易造成部分司机因为超载被处罚,关乎货车司机的权益。所以,该建议中指出,要从国家层面对相关行政执法政策规定进行调整。换言之,执法尺度要进行统一。

令人欣喜的是,该建议提出的第二天,交通运输部负责人就通过电话进一步了解了这一问题,并与代表探讨解决办法。这无疑是下一步优化政策的积极信号,此举折射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全国人大代表的建议的重视,也是对1000多万货车司机的权益和呼声的回应,值得肯定。同时,统一规范货车超载处罚标准,也能促进我国货车运输行业健康发展,为“内循环”提供更有力的物流支撑。

高速公路也好,普通公路也罢,显然都是公路,那么货车超载处罚标准就不该是“两样”,不该互相“打架”。(冯海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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