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渡条约"会成为贪官的免死金牌吗
www.fjnet.cn?2008-04-26? ?来源:国际在线    我来说两句

  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中法中澳双边引渡条约

  中国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24日批准了中国和法国、中国和澳大利亚双边引渡条约。

  中法、中澳双边引渡条约分别签署于去年3月和9月,都是经友好谈判达成的。人员往来增多、双边司法合作不断展开是中国与法、澳两国签署条约的共同背景,而加强合作以有效打击犯罪、缉捕逃犯则是条约签署的主要目的。

  中国外交部副部长武大伟此前曾表示,这两个条约的批准和生效,有利于促进中法、中澳两国在司法领域的合作和双边友好合作关系的进一步发展。(刘轶瑶)

资料图片:2004年04月16日外逃美国的中银巨贪余振东被美方引渡回中国

  正方:引渡不判死刑其实有利于打击腐败

  现在中国首先面临的并不是要不要判处死刑的问题,而是能不能把这些外逃贪官抓回来的问题。如果不承诺对外逃贪官将合理选择是否使用死刑,我们将面临更大的损失:一方面是贪官在外逍遥法外甚至过着纸醉金迷的生活,得不到应有的法律惩罚;另一方面是贪官的赃款也难以被追回,造成国家巨大的经济损失……>>>详细

  反方:“死刑犯不引渡”让外逃贪官免死

  客观地说,贪官们谁能跑到国外,谁就没有死刑的危险,这样的后果无疑是消极和有害的。说到底是政治与外交等因素渗入刑法法典的结果,与“罪刑法定”、“刑法面前人人平等”、“罪与刑相适应”等刑法基本原则背道而驰,必将损害中国刑法的权威和公信力……>>>详细

(责编: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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